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设综合秘书科(指挥通信科),下设县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综合秘书科(指挥通信科)
负责综合文秘、计划财务、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和后勤事务等工作。
了解掌握全县人防工作情况,草拟有关人防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草案,督查人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负责人防行政执法工作,组织人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负责人防工程易地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依法征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编制人防经费预、决算,制定人防财务制度并管理人防财务收支;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人防宣传教育计划;配合国防教育部门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人防教育,会同教育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学校的人防宣传教育,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城市社区人民防灾救灾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机关的文秘、信息、统计、档案、信访、接待、劳动人事和后勤事务。
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建设和民防事务。
制订人防组织指挥、通信、警报建设规划和计划,编制城市防空袭预案及相关保障方案;依法对城市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进行监督检查,指导重点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和战时抢修方案;组建训练以抢险抢修为主的人民防空合成专业队伍,制定人民防空演习计划、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防空演习、演练;会同其他科室负责人防指挥所的建设和管理,战时参与组织县级机关留城人员的疏散隐蔽工作,指挥人民群众开展防空袭斗争,协助有关部门消除空袭后果,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负责指挥自动化和人防信息化建设,办好人防网站;积极承担民防事务,充分利用人防的组织指挥体系和通信警报网络,参加本地区防灾救灾的规划、组织协调和通信设施的保障,为城市平时的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和应付突发事件服务。
二、工程管理所
负责人防工程项目审查、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
起草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编制城市建设与人防建设相结合规划和人防工程建设专项规划;督促检查城市建设、基本建设中贯彻人防要求情况,对人防工程包括结合民用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工程建设实施技术和质量管理;负责全县人防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验收、拆除和报废的管理工作;组织做好人防工程的管理、开发利用、平战功能转换工作和制订战时防空袭工程保障计划,参与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指导。 |